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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、市安委会《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》的精神和要求,深刻吸取山东石大科技石化公司“7.16”着火爆炸事故教训,市燃管处根据市住建局的部署,从8月11日起至24日,对全市燃气储罐区全面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行动,并重点检查附近有重要公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企业。
本次行动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是:罐区日常管理;夏季防雷、防火防爆、防汛、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;防泄漏和防腐蚀措施落实;防火堤和防火隔堤设置;储罐根部阀和紧急切断阀设置和运行;仪表监控和电气系统运行管理;避雷、防静电设施的配置及定期检修、检测;相邻罐区防止事故相互影响的措施落实以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。
市燃管处在行动中督查了我市所辖的各县(市)、开发区,共抽检了18家燃气经营企业(其中瓶装10家、管道8家),期间共发出燃气检查表18份,提出整改意见共计56条,均为一般隐患,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督查组当即责令责任单位按照“五定”原则限期整改到位,并要求属地建设局做好跟踪敦促和验收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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